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創新發展,必須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等各方面創新,讓創新貫穿黨和國家一切工作,讓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之中,我們看到,創新亦然是全面創新,而非單單是科技創新,對于企業而言也是如此。
那么企業在全面推動創新時,須處理好三個關系,即創新與企業主戰略的關系;創新與制度、文化之間的關系;創新與成本、效率的關系。
一、企業以戰略為重,戰略決定資源配置、績效考核的方向,因此不同的戰略,帶來不同的創新結果,在不同戰略指引下,創新的效用也有天壤之別。
NoKia早于Apple研制成功了智能手機,但是Apple在“引導用戶需求”的戰略下,“革命性的”創新能夠快速落地,轉換為生產力,而NoKia當時執行的是“迎合用戶需求”和“成本”戰略,只有小的改進,繁多的型號,最終NKia敗陣下來。同樣,企業為創新而創新,必然與企業原有戰略體系沖突,帶來資源配置、績效考核上的混亂與低效。但在現實中,還是有如此作為的,我們只能理解為是“政治創新”。創新是實現戰略過程中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當然創新成功一定將帶來企業新的戰略。

二、在企業活動中牽一發而動全身,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文化創新是一體的、互動互助的,不可能獨立存在。

NoKia的例子就很明顯,技術再先進,離開制度與文化的支持也必然會失敗。其實更早的例子是中國的火藥,最先發明,但整個社會“重文重士”的文化氛圍,讓火藥滑向了煙花。
三、企業以盈利為目的,必受到成本與效率的制約。
創新在一般企業行為中,則會更多地受到來自兩者的約束。這里的成本也不單指財務成本,還有管理成本、隱形成本。這看似顯而易見,但卻是企業最現實最難受的決策,尤其對大企業而言。
NoKia當初也是面臨著轉型智能手機的話,需要承擔更換整個供應商體系帶來各項巨大的成本。這也是海爾、阿里等想把業務單元變小的原因了,船大了,掉頭不易!創新地想象一下未來的制造型企業,或者包括零售型企業,在網絡、機器人和更靈活的生產線平臺技術發展下,呈現為業務單元小且多,滿足更個性化的用戶需求。
總而言之,企業在展開創新活動時,應在戰略的指引下,審視文化、制度與創新的沖突,態度積極,調適謹慎。而在創新觸及到可能引起組織深層利益變動帶來的成本問題時,解決方案就只取決于領導者是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