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煤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從業者又多了一重保障。11月11日,記者從廣西安監局了解到,從2015年下半年起,廣西在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目前,此項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中。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關于在全區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從2015年下半年起,廣西首先在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2016年下半年,實施范圍將擴展到道路運輸、建筑施工、金屬冶煉等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在綜合分析研究工傷社會保險、各種商業保險利弊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一些國家通行的做法和經驗,采取政府推動、立法規范、由保險機構專業化運營的一種新的保險險種和制度。
“已投保工傷保險,還需要買生產責任保險嗎?兩者有何不同?”廣西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工傷保險對象的范圍是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勞動者,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受益對象是生產經營單位。被保險人(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保險公司將依法支付保險賠償金。被保險人需按規定用于支付從業人員及第三者的傷亡賠償費、事故應急處置費、搶險救援費等。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的制定需要綜合考慮行業風險、企業自身危險因素,及本地區、本行業前三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情況。保險費率根據上年安全生產狀況實行一年浮動一次。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或是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可享受5%-30%的保險費率優惠。但近3年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企業,或近3年因違法違規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或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處罰的生產經營單位上調5%-30%的保險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