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由同濟大學德國研究中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和中國歐洲學會德國研究分會共同舉辦的德國藍皮書《德國發展報告(2015)》發布暨德國內政外交走向研討會在京舉行。
報告指出,目前,我國處于經濟結構轉型的關鍵時期。雖然中國制造業的崛起是德國工業4.0計劃提出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兩國在這個領域并非絕對的競爭關系。
2014年10月總理李克強在訪問德國期間,與默克爾共同發表了《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共塑創新》,雙方決定建立互信互利共贏的中德創新伙伴關系,在經濟方面重點開展工業、金融、研發、城鎮化和交通體系、農業和食品等多個領域的創新合作。其中工業4.0合作被作為一個獨立標題著重提出,成為未來中德合作的重要領域。
報告認為,德國在高端制造技術和嵌入系統、企業管理軟件以及網絡安全技術上具有世界最先進水平,而我國在通信信息技術方面則走在世界前列。從企業合作的角度說,雖然近些年中國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有較大提高,但在信息化、智能化以及企業管理水平方面和德國還有差距,通過建立研發中心或企業戰略聯盟的形式,可以有效地提高中德企業間的創新合作水平。企業的創新合作是否有成效,相關國家是否存在“國家化”創新系統十分重要,即有利于創新的“經濟結構”與“制度設置”。在這方面,中德雙方已經邁出了第一步:《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共塑創新》明確提出雙方政府將致力于框架條件和政策上的合作,并將工業4.0議題納入中德標準化合作委員會。而中德在工業4.0方面的合作進程“則應由企業自行推進”。
在借鑒德國經驗方面,報告將德國工業4.0計劃對我國的啟示歸納為以下三點:
第一,每個國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不可全盤照搬他國方法。美國的“再工業化”計劃和德國的高科技戰略雖然方向類似,但實現的方法不盡相同。可以看到,德國在工業4.0計劃的制訂和促進政策設計上,立足于自身的優勢,有所為有所不為。在主導技術路徑上,緊跟當前創新領域跨行業技術以及制造業和服務業相互滲透的趨勢,發揮自身在協同創新和技術集成上的成功經驗,并以此來彌補在互聯網等領域與世界最高水平的差距。在制度設計上,利用已證明有效的現有系統和機制,并能夠與時俱進,對一些與時代發展不相適應的制度和政策進行改革與創新。
第二,在規劃前景時,德國相關主體從未來的主導市場出發,將實施工業4.0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與其對需求和供給面的貢獻緊密聯系在一起,而不是將其看作一個單純的工程技術問題。不管從機遇還是風險來看,新技術帶來的都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還是一個社會問題,科技進步和創新需要社會的支持,也需要立足于社會。
第三,在實施德國高科技戰略指導下的創新政策中,政府主要扮演主持人的角色。換言之,政府創造平臺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高校等在其中公平競爭。德國政府立足已有的政策框架和措施,但嚴格項目要求,重視政策協調和適當集中,加強項目監控,努力消除使中小企業無所適從的“項目叢林”。在實施方法上,采取競爭的方式,使最符合要求的企業和聯合體脫穎而出,防止不符合要求的“搭便車”獲利。